《勞基法》修法後續 賴清德提兩作法改善
2017/12/07 13:2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院本週通過政院版勞基法修法初審,引發討論。行政院長賴清德今提出兩項後續改善做法。
據《蘋果日報》報導,賴清德今再度回應《勞基法》修法爭議,指出修法內容四大保障不變且給予「四個彈性」,但《勞基法》源自生產線時代的《工廠法》,並不完善,社會也有很多期待,因此仍須修法,以免傷害台灣經濟。
賴清德提出,勞動部後續應立即全面審視《勞基法》,整理出相關問題,以進行下一階段修法;或制定一部完整的《勞基法》,適時向社會說明法規遠景、制定方向和時間表。
賴說明,年初實施的「一例一休」使台灣勞動市場失去彈性,台灣的勞動法規在延長工時、週休規定和輪班間隔上的彈性,相較於日、韓和新加坡,也確實有僵化問題,因此此次修法讓企業和勞工有經營和安排工時的彈性,但維持四個不變,以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