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顛覆國家政權判刑5年 李明哲稱不會上訴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羈押逾半年,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剛剛完成宣判,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綜合媒體報導,面對5年刑期,李明哲當庭表示不會上訴,開庭過程李明哲一直低著頭,默默聆聽法官宣讀長約15分鐘的判決內容,其妻李凈瑜則全程旁聽。
根據中國刑法第105條,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對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李明哲是首位被中國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台灣人,更是首位被以上述罪名判刑確定的,是國內外關注焦點。台灣智庫諮詢委員董立文昨(27日)表示,中國法律操作彈性太大,從判刑至執行都是政治操作,至於李明哲何時會被釋放回台,目前仍難觀察。
李明哲案大事記
◆今年3月19日,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自澳門入境中國廣東省珠海市後失聯。
◆3月29日,中國國台辦證實,李明哲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接受調查。
◆4月10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欲赴中尋夫,然而出發前才獲知台胞證遭註銷,無法成行。
◆5月18日,李凈瑜赴美出席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會求援。
◆5月26日,國台辦公布,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逮捕,成為首位遭控此罪的台灣公民。
◆9月6日,李凈瑜與李母郭秀秦獲通知,李案將於湖南省岳陽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要求2人赴中處理。
◆9月10日,李郭2人分赴中國湖南長沙。
◆9月11日,李案開庭,李凈瑜與郭秀秦獲准旁聽,當日結束庭審後法院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當庭認罪,台灣網友紛紛以「被認罪」稱之。
◆11月28日,李明哲被中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力2年,成為首位因上述罪名遭判刑的台灣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