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2018! 民進黨全代會通過提名條例
2017/09/24 16:4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全代會今日在圓山飯店舉行,民進黨中執會所提案的2018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以及2018年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兩案都無異議通過。
民進黨選對會召集人陳明文指出,縣市長提名狀況分成3種,分別是尋求連任的執政縣市、連任兩屆屆滿縣市、非執政縣市。尋求連任的縣市,是主席提請中執會通過徵召,就完成提名程序,不需要通過初選。至於連任兩屆屆滿縣市,則辦理初選,並依照民調決定人選。非執政縣市,則採徵召提名,但也有一定的程序。
例如非民進黨執政的台北市或新北市,將由選對會提出單一適合人選。假如經過徵詢後仍然有2名以上人選,會協調出競爭機制共識,並採該方式產生單一人選。假如沒有共識,就由選對會評估後向民進黨主席提出單一人選,隨後還要經中執會通過。
條例有但書 形同保留與柯合作空間
不過,這些非執政縣市,假如有特殊選情考量,那麼中執會在決議後,還可另訂方案實施,因此被外界解讀為「柯文哲條款」,形同保留與柯文哲的合作空間。陳明文對此澄清,艱困縣市選區都會有類似狀況,所以這並非柯文哲條款。
而直轄市議員提名條例,是希望多開放給新人機會,在直轄市初選時,民調加權10%,若是35歲以下或新住民,另外還可再加10%,而且新住民不受入黨兩年的限制,讓年輕人踴躍投入民進黨行列。
至於外界質疑新人初選加權,是否有利政二代?陳明文說,現任縣市長、立委或議員,若有配偶或三親等在相同選區或部分相同選區參選,就不會加分。(更新時間: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