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北院判馬無罪 黃國昌:由法學角度也不認同

立委黃國昌認為,北院判決很難令人信服,即使由法學的角度來看,他也無法認同。(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立委黃國昌認為,北院判決很難令人信服,即使由法學的角度來看,他也無法認同。(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7/08/25 20:3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地方法院今宣判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案無罪,其中一項判決理由是基於憲法第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之間的爭執有解決職權。立委管碧玲批評,北院的見解是誤用憲法,滑天下之大稽,這個判決她無法尊重;法學背景的立委黃國昌也認為,北院判決很難令人信服,即使由法學的角度來看,他也無法認同。

馬案判決 管碧玲批滑天下之大稽

管碧玲今晚在臉書表示,馬英九洩密案的判決她無法尊重,因為用「院間爭議」做判決理由,是完全誤用憲法;馬英九的目的,是撤銷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黨籍,來達成換立法院長的目的,立法院長換人與否,和行政院完全沒有院際爭議可言。

管碧玲指出,司法案件完全不是院際對權力行使之爭議,政治權力間的爭議協調,怎麼可以被誤用來介入司法?她認為,馬英九為開除王金平黨籍,把行政院長捲入,變成行政院長在扳倒立法院長,這正才是製造院際爭議,北院判決對憲法44條的用法,簡直滑天下之大稽,「憲法教科書全部要改寫了」。

黃:馬案與黃世銘案判決矛盾

黃國昌也在臉書批評,馬英九洩密無罪,他難以理解也無法認同。他指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的洩密案定讞判決中,法院已駁斥黃提出的「總統為了行使憲法第44條之權限爭議處理權,從而有得知機密之資格」說法,同時認定黃是接獲馬的指示,才另行起意洩密給時任閣揆江宜樺;但北院今判無罪的兩個核心理由,都跟黃案的確定判決相矛盾。

黃國昌說,馬英九在九月政爭的行為,被許多公法學者批評是跨越憲政民主的紅線,北院判決卻將其粉飾為「負起其對於全體國民之期盼而行使專屬於總統之權限爭議處理權」,這樣的判決很難令人信服,由法學的角度,他也無法認同。

立委管碧玲批評,北院的見解是誤用憲法,滑天下之大稽,這個判決她無法尊重。(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立委管碧玲批評,北院的見解是誤用憲法,滑天下之大稽,這個判決她無法尊重。(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