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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男妓」說 馮光遠金溥聰法庭互槓

馮光遠因「男妓」說遭金溥聰提告求償。(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馮光遠因「男妓」說遭金溥聰提告求償。(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2017/07/27 13:4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作家馮光遠撰文諷刺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與前總統馬英九是「特殊性關係」,遭金控告獲判無罪定讞後,又因馮撰文諷金是「法院認證的男妓」、「混蛋」,遭金提告求償100萬元及登報道歉,一審判馮應給付15萬元,高等法院今開庭,馮光遠表示他是嘲諷作家、媒體人、批評者,寫作是自由,想問金名譽受損是因「男妓」說,還是自己的所作所為造成?金批馮法庭內外各有一套說詞,指他利用特殊性關係換取職位,在法庭上卻又說是他對號入座,指馮說謊。

高院民事庭今傳訊馮光遠、金溥聰兩造,馮光遠指稱,他的職業是寫作,卻遭有權有勢的人如此對待、興訟,並反問,如果金沒有地位,「我會理他嗎?」。馮說,台灣人的事終究會得到公道,他至今仍覺得「我很驕傲」,用惡搞的方法批評時政。

金溥聰的律師指出,金的女兒曾因為「特殊性關係」等言論,問爸爸是否為同性戀?若是,為何要與媽媽結婚?顯示馮光遠的言論已讓金困擾不已,被質疑是同性戀,馮所謂的言論自由,是謾罵行為的「遮羞布」,不應受法律保障。

金溥聰表示,有媒體指他是「地下總統」、「影武者」,身為前總統馬英九的重要幕僚,他一律概括承受,但沒有媒體罵他「人渣、下流胚子、男妓」,馮還囂張說「怎麼樣?來咬我啊!」,他指控馮已損害其名譽。

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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