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公教年改 退休金均採計最後15年
2017/05/08 15:07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開始逐條審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上週已表決通過,公務員採計在職最後15年平均俸額;今處理相關條文時,教職人員也採15年。
現行的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採計基準,均採在職最後1個月的俸額。年改會版本採計最後15年的平均俸額,司委會3日在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時,民進黨團經表決通過,採計在職最後15年平均俸額。
今在處理相關條文時,國民黨立委紛紛表達異議。王育敏與蔣乃辛認為,勞工最後未必會改成15年,這條應該保留。
教育部長潘文忠希望,公、教人員的規範盡量一致。
召委段宜康表示,相較於教育人員,公務員採行15年均俸相對比較不利,既然公務員都採15年,教育人員也應比照。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要求表決,民進黨與時代力量以11比5通過行政院版草案,採計最後15年平均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