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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防工作法草案 法務部:非「人二」復辟

法務部長邱太三。(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2017/02/26 19:2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針對今日聯合報社論及其名人堂專論,指最近出爐的「保防工作法草案」,規定公務機關與國家安全相關企業須設「保防處室」等規定,法界和政界反彈最烈,儼然是昔日「人二」復活,法務部今強調保防工作法草案不是使「人二」復辟,聯合報社論等所述內容有多處不實,呼籲各界不要動輒無端揣測批判,而應提出具體可行意見,維護國家安全。

法務部指出,為了國家安全與社會利益,各國對於防止洩密造成國家不利社會不安等多訂有反情報工作專法,一方面保障人權,也避免機關濫權,國內保防工作早已摒除過去「人二」、「爪耙仔」作為,因執行保防工作僅係保防工作執行要點的行政規則,法律位階過低,才由負責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秘書工作的調查局研擬保防工作法制化草案報請法務部,並無上層指示調查局進行所謂「人二」復辟。

其次,調查局先前曾辦理保防法制化論壇、委請學者專家赴各機關、民營事業單位及軍高檢共辦理23場次座談並研提草案,再由法務部邀集各相關部會、機關等參與討論,研提「保防工作法」草案報院審查,並無由調查局全盤介入情事。

法務部也鄭重指出,保防工作是為了防制外諜所為,與威權時代的「人二」政治偵防完全不同,為因應外國及境外敵對勢力的諜報滲透攻势,確有檢討各層面保防工作必要,尤其在防制滲透、保防教育等工作,如何有效防止「內應」(insider)在軍中、機關或重要社會團體企業內部為敵人發展組織,進行滲透破壞,有明確予以法制化明定執掌與分際的必要。日前,行政院已將「保防工作法草案」交回法務部參酌各界意見檢討研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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