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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與港澳海空運免稅互惠條款 初審通過

    立委趙天麟。(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立委趙天麟。(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016/12/26 19:39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台灣與香港、澳門為重要貿易夥伴,但雙邊現行無租稅優惠,貨品貿易產生雙重課稅、稅負過重問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初審通過「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增訂廿九條之一條文草案」,增訂台灣海、空運事業在香港、澳門減免稅捐法據,提高國際競爭優勢。

    現行台灣與港澳海、空貿易租稅減免現行僅以備忘錄、協議提供優惠,缺乏明確法源依據。財政部舉例,台澳雙方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與澳門航空有限公司簽署「互免航空公司稅捐瞭解備忘錄」,雙邊減稅自一九九五年已延約十八次。

    陸委會主委表示,其他國家與海運、空運是葉於香港、澳門經營得於互惠原則下減免稅捐,但台灣卻無此競爭優勢,不利國際競爭,才提案明定台灣地區與港澳雙邊以海運、空運在取得運輸收入或所得,於互惠原則下相互減免其應納之所得稅與營業稅。

    台灣擬明文記載與港澳貿易租稅優惠,國民黨立委楊鎮浯則代表國民黨團發表不同意見。楊表示,港澳與中國都是一體,要求立法院應先行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再增訂雙邊貿易相關條文。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則反擊,監督條例為國會對行政機關簽署兩岸協議把關,與租稅減免條文無關;此外,監督條例規範中國與大陸,港澳關係條例是處理香港與澳門,討論對象也不一樣。李並建議,應盡快通過法案,避免台商長期被雙重課稅問題。

    最後朝野立委達共識,民進黨籍召委趙天麟宣布,通過草案,須經朝野協商。

    此外,台澳雙方航空業互惠備忘錄新約陸委會澳門事務處與澳門政府駐台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於本月十日共同簽署台澳航空租稅協議,內政委員會與財政委員會週三將聯席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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