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墊付」中廣購地 綠委要求返還
2016/12/05 12:25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2月16日將召開準備聽證程序,釐清中廣嘉義民雄土地及中影等5筆爭議不動產。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蔡易餘、鍾佳濱與邱志偉今則召開記者會指出,交通部1952年補助中廣購地的款項是「墊付款」,與補助不同,中廣應歸還土地。
中廣之嘉義民雄鄉土地是由交通部1952年編列223萬5千元預算補助中廣購置取得,交通部2004年展開追討,隔年敗訴三審定讞。最高法院認定該筆土地為利用國家給予補助購買,且雙方所訂合約未規定土地處分方式,故判決土地為中廣所有。
劉世芳今出示1952年行政院公文指出,該密件寫明「為加強反共抗俄宣除,經與美國西方企業公司洽商合作…所需臨時費新台幣2235000元,准由國庫按照需要陸續墊撥」,明確指出台美雙方政府合作及各自負擔,計畫由政府出資主導,委託中廣辦理,且「墊撥」有借支意涵,與最高法院採訂的「補助」有差異。
鍾佳濱指出,國庫墊撥交通部,交通部委由中廣執行徵購,黨產會應要求中廣返還;蔡易餘盼交通部可以聲請再審,將土地還給人民。邱志偉則認為,國家土地絕不能淪為私產,敗訴理由也不一致,應立即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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