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二審遭判4年半 高志鵬:持續為我的清白而奮鬥
2016/11/17 18:4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0年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及助理姚昇志被控收賄關說,至今判決反覆,今(17)日上午更二審台中高分院改判4年6月,對此高志鵬表示:「我將會持續為我的清白而奮鬥,繼續上訴最高法院,爭取無罪判決」、「一定上訴到底」。
綜合媒體報導,此案一審判5年6月,二審認為國有土地讓售「非立委職權」為由改判無罪,更一審法官又採「實質影響力說」,改判7年6月,今日又改判為4年6月。
高志鵬則在臉書上表示,對於此次判決結果無法接受,明明是一起單純的民眾陳情案件,卻遭法庭8年冗長審判,令人疲憊,此起案件只是受民眾陳情,請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不解怎麼會有任何因為「實質影響」致違法變更處分的錯誤認知。
高志鵬強調,實質影響力之見解長久以來備受批評,本案歷經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最高法院之歷審判決均認為立法委員非屬行政機關之上級單位,對該機關所作之決策無直接影響力,並且本案發生前,他並不知道助理姚昇志有收受他人利益之情事,國有財產署亦證明變更原處分並非受他影響,卻遭法院逕以「實質影響」行政機關而致變更原處分,違反法令,認有對價關係之貪汙情事,令人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