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遭政院點名究責 曾銘宗主動至監院告發
2016/09/21 11:32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署處罰57億元台幣,前金管會主委、國民黨立委曾銘宗遭行政院兆豐案究責督導小組點名究責,曾銘宗今持告發書至監察院告發兆豐案,曾銘宗表示,外界不應泛政治化模糊焦點,希望監院調查澄清事實,若政院督導小組或監院要約詢他,他都樂意配合,若他真有責任,不會迴避,也願意接受。
曾銘宗今早持告發書至監察院針對兆豐案告發,由監委王美玉出面接受,但曾銘宗並沒指名告發對象;而對於是金管會還是財政部應負較大責任,曾銘宗僅表示他是告發人,不表示意見,一切等監院獨立公平的介入調查,外界也不應泛政治化,一再過度揣測,會造成很多後遺症。
曾銘宗強調,金管會負責金融監理,財政部負責公股管理、人員派任,對兆豐案是否有責任?是他告發的重要理由,監院和政院的調查並行不悖,未來不論政院或監院要約詢,他都樂意接受詢問,假設調查結果,在他任內確實有疏失,「我也不會迴避」,會接受並痛切檢討。
曾銘宗也指出,他在任金管會主委時,紐約當局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的檢查都是第二級(滿意)的程度,而去年10月,美國聯準會派人至金管會,只是做例行性訪問,沒有談兆豐銀的事情,財政部和金管會都已在立法院財委會報告時證實,相信報告不會有虛偽。
關於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指兆豐銀行巴拿馬分行6年前也遭開罰一事,曾銘宗表示,黃國昌對金融管理實務不了解,巴拿馬分行是遭開罰2萬元美金,明顯是小缺失,和紐約分行的鉅額罰款並不同。曾銘宗也說,他是金融監理官出身,認為是單純作業疏失,外界過多政治聯想,都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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