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洗錢案 北檢擬傳主管機關人員作證
2016/08/29 12:2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紐約分行違反美國反洗錢法案,上週傳喚兆豐銀副總梁美琪、法遵長陳天祿、企劃處長莊瑞中等3人作證後,為加快傳訊及調閱資料的進度,承辦檢察官已親赴兆豐銀召開臨時偵查庭;據悉,今天下午檢方將另傳喚相關主管機關人員到北檢作證,現聯繫中。
自本月23日起,檢方已陸續傳喚兆豐銀前後任董事長蔡友才、徐光曦;24日傳喚已口頭請辭的兆豐銀總經理吳漢卿;25日傳喚兆豐銀副總經理梁美琪、法遵長陳天祿、企劃處處長莊瑞中;26日檢察官親赴兆豐銀坐鎮,直接在兆豐銀召開臨時偵查庭訊問證人。
此案目前採行政、刑事分頭進行調查,關於刑事調查部分,全案目前僅蔡友才被告發,而被列為被告,訊後並遭限制出居、出境及出海。檢方已向財政部、金管會及兆豐金調閱資料,並取得與「巴拿馬文件」有關的200多個兆豐銀客戶名單,持續過濾中。
關於行政調查部分,上週五開始,金管會已分批約談兆豐金控人員,首波被約談對象是兆豐金副總經理梁美琪、法遵長陳天祿、企劃處長莊瑞中;上週六約談董事及監察人,昨天則約談蔡友才、吳漢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