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生孩子 中部四縣市待遇大不同
2016/08/16 13:40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連生孩子也有城鄉差距﹗「南投、台中、彰化、苗栗等4縣市區域治理平台」首長會議,今日移師南投縣會展中心登場,「生育獎勵金」成為大家注目的焦點,南投縣長林明溱、台中市長林佳龍、彰化縣長魏明谷、苗栗縣副縣長鄧桂菊等4人,建議中央規範全國一致性生育獎勵金發放標準與托育政策,改善時下同樣生育,但因不同縣市而出現的差別待遇,進而有效改善少子化問題。
目前中部4縣市政府生育、托育福利,以台中市「托育一條龍」零至6歲都有補助最優,幼兒園每年每人3萬元、協力托嬰與協力居家保母各可獲2000至3000元不等補助,弱勢家庭還可再領3000至5000元不等補助款;彰化縣生育每1胎3萬元,弱勢家庭子女3歲以前,每月還可領取3000元育兒津貼;南投縣生育第1胎1萬元、第2胎1萬5000元、第3胎(含)以上為2萬元。
苗栗縣因財政捉襟見肘,一度連縣府員工薪資也無法如期支付,以致生育津貼福利跟著緊縮,最初每1胎分4年領取3萬4000元,今年7月1日生育津貼實施辦法修正後,每胎只剩領取6600元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