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提案 中央得禁止生煤、石油焦販賣或使用
時代力量黨今天召開黨團大會會後記者會,提出空氣污染防制法條修正草案、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並邀請專家學者與會討論。(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有鑑於我國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PM2.5對國人造成危害,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今記者會提出「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8條及第58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就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污物質之販賣或使用,得公告禁止或制定許可辦法,並提高違反者罰則。時力立委黃國昌向環保署長李應元公開喊話,要求李供公開支持這項提案。
修正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就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污物質之販賣或使用,得公告禁止或制定許可辦法;取得販賣或使用情形,應作成記錄,依規定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主管機關得因地方環境治理需求,以自治條例制定更嚴的許可規範或禁止使用空污物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修正條文規定,若違反以上相關規定者,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者為工商場,處50萬元以上5百萬元下罰鍰。大幅提高現行條文之罰則。
長期關注雲林縣六輕議題的台大公衛系教授詹長權表示,這項修正草案有很強的科學基礎,現行法律不足應儘快補起來;他指出,每年有6千多人因為空污死亡,空氣品質是公共財,但也因此中央、地方都煤人要管,感嘆「做研究有什麼用,執政者不看又不理。」
黃國昌表示,這些問題不解決,每次衛環委員若安排環保署出席,他一定會參加,盯著環保署,看環保署會採取什麼措施。他也向李應元喊話表示,李曾承諾7月底將推出相關措施,願意給新政府時間,但他也要求李公開支持時力所提出的修正草案。
相關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