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法修法無「勞工董事」 高教工會:非常失望
2016/07/08 23: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過由於沒有增設「勞工董事」,僅有門檻的增設公益董事,引發全國教師公會總聯合會及高教工會的抗議。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就表示,這次的修法讓他們相當失望,不僅沒有納入「勞工董事」,連「公益董事」都設有門檻,「私立學校是高度公益性的非營利法人,不應該用拿多少補助做為門檻。」
林柏儀在《正晶限時批》節目上表示,這一次的修法,他們非常多的大專院校的教職員生,都非常非常的失望。「台灣私立學校法那麼多年才能修改一次,這幾年我們都看到了,董事會這麼多,不論是掏空校產、惡性解雇老師、隨便減薪,這麼多嚴重的問題,結果我們感覺,民進黨在立法院裡面跟外面講的是兩套」。
林柏儀表示,民進黨說要尊重私立學校辦學者的財產權,公益董事不能夠隨便進去,所以要設立門檻,不能有勞工董事。「我們覺得非常的失望」。
林柏儀也說,雖然這次增設了公益董事,但規定要6000萬元政府補助的私立學校,才要增設公益董事,「私立學校是高度公益性的非營利法人,不應該用拿多少補助做為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