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大橘子」輕判台大生 綠委提加重動保法罰則
2016/06/08 10:24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去年台大陳姓學生虐殺流浪貓「大橘子」引發社會譁然,今年5月全案以聲請簡易判決方式偵查終結,遭疑不符社會期待,律師呂秋遠也曾發文關注。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今陪同當初協助追逮陳嫌的法國籍教師王嫻如召開記者會,表達應加重《動保法》罰則立場,以嚇阻虐待動物行為。
黃偉哲指出,依據現行《動保法》,宰殺犬、貓,或是導致動物肢體殘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虐待動物者容易罰錢了事,不符社會期待。他認為,應修法提高罰則,並提高刑責上限、設定下限,才能嚇阻虐待動物的行為。
法藉教師王嫻如痛心描述她追逮陳嫌的經歷,並表示她有長期照顧大橘子的經歷,但因在法律上不算飼主,沒有告訴權,無法對陳嫌提告。
黃偉哲對此表示,人人皆有權為受虐動物發聲,除直接賦予飼主對於傷害動物行為有提出告訴權利外,對非飼主則應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推定其有飼主身分。他將以此基礎提案修法,讓我國動物保護制度更完整。
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江文全表示,有很多立委主張應加重動保法刑責,對此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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