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1號機重啟 須先向立法院專案報告
2016/06/05 12: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電核一廠1號機2014年底進行大修期間,發生燃料棒連接桿鬆脫意外,停機至今已長達17個月,目前台電計畫重啟核一廠1號機;行政院長林全表示,若核一在安全可啟用且不延役的情況下將考慮重啟。不過,重啟前仍須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對重啟核一廠1號機曾做出決議,要求重啟運轉前,原能會必須先向立院重新提出專案報告。原能會核管處長張欣日前即表示,台電上會期曾4度要到教委會專案報告都未能如願,前幾天已再向教委會提出申請,如果教委會同意報告,且所有的標準作業程序都順利通過,最快3、4天內就能核准核一廠1號機重啟。
台灣環保聯盟秘書長陳秉亨等人於上月30日,以違反「核子反應器管制法」第24條「核子反應器設施之停止運轉,未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持續達一年以上者,視同永久停止運轉」為由,到地檢署控告經濟部長李世光、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台電總經理朱文成以及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4人涉及公共危險罪。
當時原能會解釋,核一廠一號機停機原因是大修,尚未重啟運轉原因在尚未向立法院專案報告,台電對此已提出展延計畫,因此不算「停止運轉」,也不適用此條款。
能源局也說,因核一廠用過燃料池將滿,但乾式貯存廠無法建立,目前正在研議採取「分時運轉」,計畫讓核一廠僅存的發電時間盡量集中在夏日尖峰用電時間。
行政院長林全今天上午對核一廠1號機重啟議題表示,在核能電廠準時除役且不再延役的前提下,考慮到電力調整還是需要時間,核一廠在不延役的情況下,若它還是安全且可啟用的,那當然會朝這方面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