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台人回中國 法務部:符合國際刑訴慣例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台籍人士涉及肯亞電信詐騙案,中國稍早又強擄15名台人,家屬劉媽媽表示,在11點13分通最後一通電話 ,「門已經開了」,人全被帶走,立委江啟臣要求外交部, 透過國際媒體管道,對違反國際人權的作法進行譴責,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則坦言,肯亞台人引渡回中國,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管轄原則。
戴東麗表示,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在4月8日當天已發聯繫公函給中國,請其說明始末,昨又再度發公函,請其盡速做限制人身自由通報,昨晚近10時,中國公安部已通報刑事局,8台人目前被關在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海淀看守所,會依照協議後續司法處理方式做協商,已經在跟中國聯繫,可能會組團到中國去面對面商談案子。
對於司法管轄權爭議,刑事局副局長黃嘉祿表示,肯亞電信詐騙案中受害者都是中國人,沒有台灣人,基於這些理由被中國方面帶回去,戴東麗則說,因為機房設在肯亞,詐欺案只要在境外犯罪,台灣並無管轄權,中國處理是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的管轄原則。
戴東麗強調,報導說他們在肯亞判決無罪,但其無罪罪名是無照經營電信業、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組織犯罪等3罪名,其中並非詐欺罪,客觀來看,中國引渡其回中國,是屬處理詐欺罪的區塊。
陸委會法政副處長:國民在海外犯罪就有管轄權
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周鳴瑞則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有完整司法管轄權,只要國民在海外被指控犯罪就有管轄權,肯亞事件兩岸沒有經協調,我方已經多次表達不滿和抗議,兩岸有默契和共識,呼籲中國不要改變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和合作默契,也已積極安排熱線,會提出盡快進行家屬和相關人員探視,陸委會不會因為中國指控其在海外犯罪就是犯罪,只要認為有管轄權,要求中國把人放回來,我們有有司法互助可以處理。
外交部亞非司副司長鄭維說,37位台人涉及跨國詐騙案被逮捕後,駐南非代表已多次派人探視,也多次向肯方表示希望參與調查,後續人員能帶回台灣,但肯方沒有同意,態度不願鬆口,因我們和肯亞沒邦交,當地也沒設代表處,肯亞離南非3000公里,坦言進行救助實屬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