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修法 卸任總統3年內前往中國需報備
2016/03/27 13:1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綠委羅致政近來提案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卸任後不到3年的正副總統若要前往中國,必須在1個月前向現任總統報備後才能出行,以避免國家機密外洩。
據《蘋果日報》報導,羅致政指出在現行法律中,對於涉及國家機密且卸任未滿3年的政務官有進行列管,要求他們在前往中國時,必須向內政部申請獲得許可才能出發。然而羅致政強調,總統掌握了更多國家機密,但目前卻對卸任總統的中國行毫無規範,所以才需要增訂法條。
而這項修法主要是避免現任元首與國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發生卸任元首跑到中國進而增加機密外流的可能,因此希望能藉此規範來強化國家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