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倒閣違憲 王金平:是法令違憲 不是我
2016/02/05 15:22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不處理倒閣,大法官解釋為違憲,部分媒體以「打王金平臉」形容,對此,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下午致電本報記者表示,「是法令違憲,不是我裁示的違憲。」
大法官會議昨天做出第735號解釋,指立法院組織法第六條第一項「立法院臨時會以決議特定事項為限」的規定違憲,臨時會除了處理特定事項,應包括「不信任案」,此條文應不再適用。
至於未來此條文是否需要修改?立院人士表示,應該不用,若要修改,這部分應透過國會自律,在未修改之前,就配合大法官解釋做相應的解釋限縮。
立法院在野三黨團101年間對當時的行政院長陳冲提出不信任案,但立法院長王金平舉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以「臨時會以決議召集臨時會的特定事項為限」為由,裁決不予處理,在野黨團痛斥此舉違憲,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聲請釋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