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集遊惡法! 她展開「集遊法修正草案」連署
2016/02/04 23:3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現在國人遊行時,都必須受到「集會遊行法」規範,然而現行的集遊法是在1988年制定,已與現在社會有所脫節。過去太陽花學運時集遊法就被大家討論,今天立委鄭麗君也展開「集遊法修正草案」連署,希望去除集遊法的舊思維,以保護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為核心。
鄭麗君在臉書寫到,現行集會遊行法制定於1988年,是當時國民黨為了在解嚴後持續箝制人權、擴張政府權力的產物,再過2年就施行整整30年,有必要盡速修正以保障人權。她說過去曾提案「集遊法修正草案」,卻在國民黨杯葛下,未能完成審查。
今天她展開連署,重新提出「集遊法修正草案」,此次是由鄭麗君、顧立雄、陳其邁、葉宜津、蔡培慧等5位委員共同提案,要求修正草案去除現行法的戒嚴思維,以保護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為核心。
鄭麗君強調,本次修法的重點在於將現行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明確化國家保障集會、遊行之義務、廢除命令解散制度、刪除特別刑罰之規定,並更名為「集會遊行保障法」確立本法為「基本人權保障法」之地位。
鄭麗君最後寫到,「國會首度政黨輪替,將會是歷史性的改革契機,上屆國會許多改革法案未竟全功,希望本屆國會都能一一回應人民對改革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