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占用市有地不還 台南市府:盼儘速搬遷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財政處今天下午指台南市區漁會現址為占用南市中西區康樂段3筆市有房地,該處與漁會協商搬遷,均未獲善意回應,不得已於去年9月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漁會返還房地,請漁會配合市政建設,儘速搬遷。
台南市政府開發運河星鑽計畫,位於台南運河畔的漁會車庫日前被封,漁會辦公不便,希望以專案方式向市府購地或承租以設置新的辦公處所,未獲市府善意回應。今天數十位漁民及漁會代表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痛批市府拒絕協調,忽視漁民心聲,揚言週日將動員赴蔡英文在台南的造勢場合抗議。
市府財政處長張紹源今天表示,漁會現址位於南市運河星鑽區段徵收範圍內,為配合市府重大市政建設,並體恤漁會現址為信用部金融營業使用辦理遷址期程約需6個月,財政處早已於103年11月19日通知漁會終止租約並寬限於104年5月底前返還租賃物,且為協助漁會及其信用部順利搬遷,期間市府曾提供2處市有房地供其遷址參考,且於104年1月、6月、7月、8月多次與漁會協商搬遷,均未獲善意回應,不得已於104年9月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漁會返還房地。
張紹源表示,已再提供環河街56號市有房地可供漁會承租搬遷,呼籲南市區漁會與市府配合共謀市政發展,共創雙贏。
財政處指出,市府並無義務協助漁會安置,但仍釋出善意提供市有財產供其遷移參考,契約屆滿迄今已1年多,經市府多次函文漁會及召開協調會議均未獲回應。
財政處說,該案為南市重大開發案,考量現址鄰近已設有公有收費停車場可供停車,遂於104年12月29日先行收回漁會現址車庫部分供開發區使用。市府一直期待漁會可循正常管道來共同協商解決,終究未獲善意回應,不得已訴諸司法途徑。
漁會現址目前為無權占有,不與市府協商反訴諸群眾,市府甚感遺憾與不解,房地返還係屬民事關係,目前全案已委託律師透過民事訴訟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