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健保、廖秀雄棄保潛逃 監院糾正法務部
2015/10/14 15:33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我國重大政商罪犯逃避司法制裁,利用發監執行前空窗期潛逃的案例一再發生。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涉及職棒簽賭打假球案遭判刑確定,傳出棄保潛逃,行蹤成謎;前瑞芳鎮長廖秀雄涉嫌挪用中油補助款以及台電採購弊案,兩案也都遭判刑確定,卻棄保潛逃,傳出逃往中國,監察院今天召開司法委員會認為,吳健保與廖秀雄在偵審期間,檢方未依規定對於社會治安或經濟有重大危害的刑案且有逃亡之虞者,應通報檢察總長後建檔列管,法務部未能確實督導檢察機關,有明顯違失,因此通過糾正法務部等機關。據了解,包括高檢署以及偵辦廖秀雄案的基隆地檢署,也都遭監察院糾正。
吳健保涉及職棒簽賭打假球案遭判刑3年2月確定,應在去年9月30日向檢方報到執行,但遲未報到,至今行蹤成謎,傳出他已棄保潛逃;廖秀雄涉嫌挪用中油補助款,今年1月遭判刑2年10月確定,又因涉及台電採購弊案,3月被判刑9年定讞,共要服刑高達11年10個月,其中因中油補助款案,廖應於2月26日入監服刑,但未報到,傳出已逃往中國,檢方已分別對吳健保及廖秀雄發布通緝。
根據監委林雅鋒與王美玉的調查,法務部在93年發布「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明定一、二審檢察長對於社會治安或經濟有重大危害的刑案且有逃亡之虞者,應通報檢察總長後建檔列管,吳健保與廖秀雄在偵審期間,檢方卻未依此規定辦理,法務部甚至有長達2年期間沒有檢方通報檢察總長後建檔列管的任何紀錄,監院因此認為負責督導檢方的法務部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