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未向國旗行舉手禮 市府:是行注目禮
2015/10/10 11:39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今天舉行國慶升旗典禮,市長林佳龍與多數官員未向國旗行舉手禮,遭到外界質疑,市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說明表示,市長與官員是依照「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向國旗行「注目禮」,並非不敬禮。
在市府的升旗典禮中,當司儀宣布向國旗敬禮時,在場的國民黨議員李中、劉士州及軍警人員等都行舉手禮,林佳龍及多數官員則行注目禮,因此被質疑未向國旗敬禮。
李中表示,和他差不多年齡的人從小受的教育,敬禮就是舉手禮,尤其是當過兵的人,這是自然反應,他在參加民間各種活動時,只要司儀喊「敬禮」,民眾都是行舉手禮;他認為林佳龍與市府官員不行舉手禮,應該是事先講好的,如果因為穿正式西裝,手不方便舉太高,也可以把右手放在左胸前。
卓冠廷對此解釋,依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12條規定,「國民遇升降國旗時,應就地肅立,注目致敬」;「國民禮儀範例」第6條也明訂,「遇升降國旗時,應就地肅立注目致敬;聽到國歌時,應肅立」;因此,注目禮才是對的,童軍禮儀與軍禮才會行舉手禮。
另外,林佳龍在唱國歌時,前兩句「三民主義、吾黨所宗」並未開口,卓冠廷說,這兩句不符合現狀,社會對此自有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