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大修法 租稅獎勵再度復活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景氣急速下行,經濟部推出產創條例修法再度讓租稅獎勵「復活」。經濟部工業局長吳明機表示,產創條例大翻修,法案今已送行政院審議,其中納入授權行政院於景氣不佳時,得運用租稅獎勵來激勵民間投資。此外,修法也納入國營事業預算需將一定比例用於研發支出,至少1%並逐年遞增;而有限合夥法設立之特定事業,可免徵營所稅。
儘管馬政府已進入看守時期,毛內閣依舊力圖「大翻修」產創條例,除目前已在立法院的員工分紅緩課稅、閒置土地強制買回等,經濟部今又送出15條修正案付行政院審議,預計最快年底審議完畢送入立院,產創條例將大幅修改超過1/3。
根據修法法案,原已隨促產條例落日的租稅獎勵又將再度復活。吳明機說,本次修法將授權行政院於景氣不佳時啟動「景氣救生圈」,若公司投資一定金額或增聘本國籍員工達一定人數者,可獲租稅獎勵。
吳明機強調,此類租稅優惠在促產條例時代曾運用過幾次,「效果非常好」,也希望未來能在產創獲得立院授權。對恐造成稅基大流失,吳明機強調經部「知道財政單位會比較有意見」,但強調僅為景氣差時才啟動。
但由於台財政惡化情況嚴重,財政部與主計單位對財政規劃定調儘量不予產業租稅優惠,此次啟動相當於打破產業與財政單位間默契,恐受不少挑戰。
此外,本次修法也強制國營事業至少將1%預算作為研發支出,希望以國營事業點火帶動研發動能。吳明機說,台民間企業研發支出約為2%到3%,但國營事業則幾乎遠低於1%,目前台電是0.53%,中油為0.14%,未來拉高到1%「是基本款」,更將逐年增加。
而本次修法也將使國營事業未來研發支出可不循政府採購法。吳明機強調,研發並非採購行為,希望透過修法給予國營事業「增加研發投入的彈性」。若台電明年預算研發支出提高到1%,將增加20億台幣,中油則增約63億。
而本次條文也將再對新創產業「開門」,繼今年公司法修法開放閉鎖型公司可技術、勞務入股後,產創修法再度開放依有限合夥法設立之特定事業,得免徵營所稅,其營利所得將直接歸戶於合夥人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