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再簽協議 民進黨: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應儘早通過
2015/08/25 18:37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兩岸兩會第十一次高層會談簽署飛安、租稅兩項協議,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重申立場表示,兩岸間協議之簽署,必須符合尊嚴、對等、互惠原則,有助於台灣整體的利益與兩岸關係的穩定,並應符合民主透明之程序;呼籲國民黨不要再杯葛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鄭運鵬表示,兩岸租稅協議涉及台商與員工的權益,應將台商多數的意見與關切的事項納入協議當中,並向台商充份說明。同時,針對台商個資之運用,政府應有包括預先告知及爭議救濟等配套措施,以確保台商之權益。
鄭運鵬強調,為使兩岸之間協商互動能符合民主透明之原則,應盡早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呼籲國民黨,不要再杯葛監督條例,讓兩岸交流協商能建立周全的規範,落實公民參與、資訊透明以及國會實質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