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收賄照升官 段宜康點名王嘉衡
2015/06/04 12: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委段宜康今在立法院質詢指出,苗栗縣警察局長王嘉衡在北市萬華分局長任內,發生過員警收賄案和峨嵋停車場凶殺案,竟能升遷簡直荒謬,要求警政署應列入轄區治安評分狀況做為警官升遷的依據。
立委段宜康今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現行的警官升遷制度,變成只要「有關係」,升官就順利的情形,更點名苗栗縣警察局長王嘉衡為例說明。他表示,王嘉衡在北市萬華分局長任內,發生過員警收賄案和峨嵋停車場凶殺案,治安績效並未特別突出,卻能升官。
段宜康指出,北市北投分局、內湖分局和中正一分局從民國101年起,治安績效並不突出,分局長卻能升遷,績效良好的大同分局,分局長卻有4年多沒升官,怒批「長官的印象和年資」占的比重太多,升遷不採計治安狀況太不合理,要求警政署改善,警政署長陳國恩允諾,3個月內將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