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修憲攻防13小時 18歲投票權破局
2015/05/20 23:35
〔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天初審「中華民國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討論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但由於國民黨團版本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將18歲投票權與不在籍投票綁在同一條,遭民進黨立委質疑企圖包裹處理,雙方為此在文字上來回攻防,歷經13小時未果,最終國民黨召委呂學樟裁示擇期再審後強行散會。
今天會中朝野雙方雖一度達成口頭共識,針對憲法第130條修正案,朝野版本均支持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在增修條文部分,則除了選舉權,包括罷免、創制、複決之權也都降低至18歲;而包括不在籍投票等其餘部分則留待明天續審。
不過,針對原先朝野雙方一度同意、且主席呂學樟也一度宣讀之「審查完竣」字眼,呂隨後又反悔,與國民黨立委均堅稱只能用「協商完成」而非「審查完竣」,引發民進黨立委群起砲轟,直批國民黨一心只圖把今日將審查的不在籍投票與18歲投票權包裹。
就在雙方爭執不下時,呂學樟高聲表示,既然無共識就擇期再審,並宣布散會。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管碧玲、鄭麗君等人憤怒衝上前質問,呂也怒摔麥克風,並舉起手中茶杯作勢要潑向李俊俋,最終於晚間約10:00雙方不歡而散。
會後管碧玲於臉書痛批,國民黨膽敢喊散會、膽敢讓18歲投票權議題破局,無非為了要續審以便翻案,或續審綁不在籍投票,「國民黨可以機關算盡,不可饒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