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牆安檢規範 北市可望八月上路
2015/05/13 11:02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北市磁磚意外頻傳,市長柯文哲上午主持的市政會議時通過「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針對11樓以上的建築物或3樓以上建物但外牆使用較重石材或帷幕牆均被納管。若未完成安檢申報,將開罰1000元至5000元且可連續開罰,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如果通過市政會議後將會提交市議會,若一切順利預計八月一日上路。
邱英哲表示,建管處希望修改「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條文,將把外牆安全檢修入法,主要針對外觀毫無異樣的老舊建物,進行週期性檢查,避免無預警的磁磚掉落。他表示,初步研擬針對11樓以上的建築物或3樓以上建物但外牆使用較重石材或帷幕牆都會被納管。而10樓以下會納入主動稽查的方式,11樓以上則納入大樓安檢。
至於檢查週期,邱英哲說明,目前規劃15年以上未達30年需要6年診斷一次,30年以上就必須3年診斷一次,若沒有做安檢修檢申報,會開罰1000元至5000元且可連續開罰直到完成申。他說,目前該辦法已經通過市政會議,還需要提交議會三讀,若一切順利,希望可在八月一日實行,屆時將會有超過3500棟的大樓需要申請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