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監院彈劾 林陵三:尊重並靜待公懲會決定
2015/02/05 18:03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副市長、前交通部長林陵三因機場捷運工程案今天被監察院彈劾,林陵三透過市府新聞局發表聲明指出,此案司法已還他公道,他尊重監察院做出的決定,並靜待公懲會調查。
監察院今天通過林陵三的彈劾案,並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辦理,對此,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卓冠廷下午出面發表台中市長林佳龍與林陵三的聲明稿。
林陵三表示,有關長生機場捷運興建工程案,他已多次表達清白,司法更早已還他公道,監察院做出的決定,他表示尊重,將靜待公懲會的決定。而日後公懲會所進行的調查,他會親自出席說明,捍衛政務官政策裁量的權限。
林佳龍則表示,林陵三在擔任台中市副市長之前,已向他說明長生案的原委,而特偵組早在2010年9月就以「事證不足」為由,將此案簽結,對於監察院的彈劾決定,他表示尊重,之後全案依法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俟公懲會決定是否懲戒後,再表示意見。
另外,對於林陵三職務是否因此受影響,卓冠廷說,林陵三仍是副市長,沒有離職、停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