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宅條例廢止 國宅走入歷史
2014/12/08 16:46
〔記者曹伯晏/台北報導〕立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審議「國民住宅條例廢止案」;內政部長陳純次表示,國宅自65年至今共辦理約39萬戶,協助約158萬人解決居住問題,但我國自有住宅率已達85%,將以100年12月30日通過的「住宅法」,取代「國民住宅條例」,此後中央將不會再推動供出售的合宜住宅,而將以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為主,對於地方要推可出售的合宜宅,原則上也不會鼓勵。
陳純敬表示,我國住宅自有率已達85%,比很多先進國家還高,住宅比起戶籍數已經1.07,超出我們的戶數了,一戶籍有1.07住宅,所以希望住宅用在特定的族群,譬如年輕人、弱勢,來彌補15%不足的部分,六都以外縣市則是比較是租金補貼,讓他去租現有房子會比較實際。
對於條例廢止後,目前興建中、計畫將出售的「林口國宅」應何去何從,相關議題也引起在野立委關注;民進黨立委姚文智、李俊俋、陳節如,及台聯立委周倪安共同提案表示,希望林口國宅能轉作「專供出租使用的」社會住宅;但內政部認為,改為專供出租與先前決議有衝突,且會影響建設基金盈虧,最後決議改為「建請」內政部轉供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