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赴廈門投資 台聯:恐技術外流
台聯立委葉津鈴及台聯政策會主委許忠信今天舉行記者會,反對聯電赴中投資,質疑將喪失我晶圓代工技術優勢。(記者周思宇攝)
〔記者周思宇/台北報導〕聯電日前宣布將在廈門參股投資12吋廠,尚待業者向經濟部投審會送件審查。台聯黨團今天大表反對,指聯電靠人民納稅錢、政府大力扶植而起,若草率「西進」,製程專利遭中方模仿、學習,恐喪失我晶圓代工優勢,呼籲投審會否決該投資案。
台聯立委葉津鈴及台聯政策會主委許忠信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半導體產業(包括晶圓代工)由我政府數十年扶植發展,屬全民共同財產,應審慎維護其製程專利。
許忠信指出,參訪半導體大廠前,各式錄影、音器材都必須先行寄存,顯示製程專利涉及營業秘密,也容易被模仿、竊取。若與廈門參股合資,相關技術(know-how)必定外流。
此外,許忠信並說,廈門無IC設計與光罩等半導體產業進駐,無法形成「外部規模經濟(External economies of scale)」,缺乏便宜穩定的物料供應、人力資源及知識外溢等好處,屆時聯電赴廈門投資,恐投資失利。
根據投審會公布「在大陸地區投資晶圓鑄造廠積體電路設計積體電路封裝積體電路測試與液晶顯示器面板廠關鍵技術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晶圓廠赴中新設廠限8吋,且最多只能設三座廠,但參股及併購卻不限尺寸,只要製程落後該公司在台最先進製程一個世代即可。
對此,許忠信抨擊該要點邏輯錯置;他解釋,台灣赴中新設廠限8吋,但與中方「參股合資」卻可以投資超過8吋,僅製程落後一個世代即可,痛批投審會開大門讓我方技術外流,籲重修規範。
投審會也規定聯電在台必須有等同赴中的相對投資,同時需支付台灣母公司使用技術之報酬或權利金。不過,葉津鈴批評,智慧財產權的報酬與權利金易作價,不甚客觀,恐損及台灣總公司的權益。
聯電董事會9日通過與大陸廈門市人民政府及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簽訂參股協議書,聯電集團將透過參股方式,於廈門新建的半導體12吋晶圓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