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嚴27週年紀念 民批「有集會自由嗎」?
2014/07/14 17:0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國76年7月14日,當時的總統蔣經國頒布總統令,宣告台灣從同年7月15日凌晨零時起,正式解除38年的戒嚴統治。轉眼一晃,明天是解嚴27週年紀念日,不少民眾爭相緬懷。有人感嘆,「其實到現在也還沒全面也解嚴,試問我們有集會結社自由嗎?」
「這是台灣民主史上最重要的一頁。」民國76年7月14日,蔣經國終於在這天頒布解嚴令,結束38年以來的戒嚴時期,更打開台灣民主的第一道曙光。回顧歷史,當時的戒嚴區,囊括台北市、台北縣(今新北市)、新竹縣、基隆市、新竹市、台中縣(今台中市)、台南縣(今台南市)、高雄縣(今高雄市)、彰化市、嘉義市、屏東市、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群島。
戒嚴期間,政府更曾宣布《戒嚴期間防止非法集會結社遊行請願罷課罷工罷市罷業等規定實施辦法》、《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懲治叛亂條例》,嚴重擾民,是不少人的難過回憶。
解嚴以後,轉眼晃過27年,台灣逐漸步入民主、自由浪潮,只是仍有民眾感嘆,人民依舊未得到真正的解嚴。民眾指出,人民的集會自由,還是受限。
今年3月21日,大法官釋字第718號「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許可案」說明,「集會遊行法第8條第1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及同法第9條第1項但書與第12條第2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憲法第14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均應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起失其效力。」
依大法官釋字,明年1月1日起,人民進行「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時不須申請,但有民眾擔憂,在國民黨執政下,一切都還有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