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黃國昌適用「公務員行政中立法」
2014/05/14 13:52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呂學樟週一赴中研院考察,外界質疑是對中研院副研究黃國昌秋後算帳,呂學樟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再度對中研院人員是否屬公務員以及適用「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的問題提出質詢,銓敘部解釋,黃國昌適用「公務員行政中立法」規範,但是否違法仍要進一步認定。
呂學樟表示,中研院預算從民國98年的106億元到現在150億元,加上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預算,一年加起來超過300億元,但台大一年43億元、政大15億元、清大12億元,中研院的一年的預算,可以養10個大學,中研院的人數多達7000餘人,組織與預算非常龐大。
呂學樟也說,不只中研院研究員,這次反服貿還有學校的教授,要求學生到立法院打卡,如果沒來,讓學生的分數不及格,是否也觸犯相關的規定?
銓敘部法規司副司長洪美妙解釋,「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第17條,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屬於適用對象,因此黃國昌是適用範圍,而根據同法第7條規定,「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另第九條,「不得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洪美妙指,黃國昌在學運期間如是單純參加活動,沒有違反「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第7、9條的規定,則沒有違法問題,不過,仍應由中研院視個案具體行為認定。至於其他公立大學教授,則也由各機關自行依個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