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娘與老娘,數字與素養

◎ 陳竹上

以下哪一種稱呼對於與國人結婚的外國人,最不恰當?(1)外籍新娘(2)外籍配偶(3)婚姻移民(4)新移民,這是筆者在「多元文化與國際視野」這門大學通識課程的必考考古題。柯P一句「台灣已經進口三、四十萬外籍新娘」,可謂其失言語錄中較嚴重的一次,甚至已經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十二條:「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台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受歧視者並可向內政部提出申訴。建議柯P從速道歉並發表首都友善移民聲明,幕僚則宜火速製作「禁用污名化詞彙一覽」,否則難保諸如「殘廢」、「山胞」等語再次引發騷動。

除此治標之道外,本事件也凸顯我國專業人才養成可能流於技術化的疑慮:一位醫師唸了七年大學,卻無法涉獵或內化關於多元族群的公民素養,往後的職涯發展,似乎也沒注意過公共電視在播的「不要叫我外籍新娘」或「娘惹滋味」。不僅醫學如此:我曾經在一位越南配偶被告離婚的調解案中,提醒原告律師外籍配偶可能會因離婚而被遣返,他笑說:「再嫁一個就可以再入台了…。」幾十年來,醫學系與法律系都錄取了台灣最優秀的青年,但所培植的醫師與律師,若缺乏同理能力與公民素養,對人所造成的傷害也最深。

《公民很忙》一書中提到:輔選成員有鑑於柯P的生活非常單調,十幾年來沒看過一場展覽或進過一間劇場、音樂廳,因此為他量身安排「文化小旅行」,嘗試將醫療專業的「存有」轉化為「生活」…。但願來日台灣,醫療不只是生死與存有,法律不只是輸贏與報酬,否則當新娘都成為老娘了,這些科學數字還是難以幻化為人文素養。

(作者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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