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澄社評論》萬能的企業與財團

(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 林佳和

台灣的企業與財團,這兩、三年內形象直直落,與馬總統民調支持率不相上下。私德姑且不論,追求利潤而犧牲公益,自私又貪婪,為了市場不惜殘害民主法治,真是道不盡。多少紅頂商人成為眾人笑柄、咒罵對象與選舉票房毒藥,不改的,是他們無遠弗屆、無所不在的政治影響力。

三位英國學者在二○○八年提出「公司與公民權」(Corporations and Citizenship)概念,認為企業不能是民主體制下公民的講法已然落伍,相反的,企業可以行使公民權,而且不限於經濟市場領域,只要企業伸出觸角,活躍於政治場域,就像一般人民參與政治生活,最終結果就是企業社會責任(CSR)呈現,還不壞。作為新自由主義堡壘的芝加哥經濟學派說,只要國家對經濟的干預越多,企業就越理直氣壯、越具正當性的,運用其經濟力量來發揮政治影響,理所當然。曾任柯林頓政府勞動部長的經濟學者Robert Reich,在二○○八年《超級資本主義》(Supercapitalism)一書中卻觀察到,美國愈發嚴重的貧富差距、頻繁的大量解僱與裁員、層出不窮的貪污與腐化,都跟大企業政治遊說與政商勾結脫不了關係。政治經濟學說,全球化時代的大企業,取得過去無法想像的定義力量(Power of Definition),定義什麼呢?定義政治(polis),在不同的語言與實踐中,它同時有市場、公共性、行動主張、共同體,甚至警察的意涵;誇張一點的說,在台灣社會裡,大企業還真的可能包山包海,無所不polis。

作為民主、自由與人權的捍衛者,至少從歷史經驗來看,企業與財團始終難在其列。尼采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裡說:喂,你,穿紅袍的法官,如果你吹牛說什麼都懂、無事不了然於心,那我們只好回嘴說:趕快帶著你的穢言穢語滾吧…某個程度,似乎也適用於某些存心不良的企業與財團之上。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澄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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