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外籍看護失聯潮 雇主頭痛

◎ 張姮燕

新冠疫情肆虐,家庭看護引進少、逃跑多、確診案例頻傳,雇主求救無門

在新冠肺炎爆發前的台灣近十年間,每年平均引進外籍看護數皆有近1萬人次的成長,在108達到歷年引進看護工總數的新高,約26萬人。然則,109年度,首次出現負成長,至10月底止,已較去年短少8千名看護工引進。在勞動力輸出國疫情嚴重,導致外籍看護從3月份起,都出現近千名的負成長之際,也正因工廠缺工、外勞引進不足助長非法外勞市場,導致外籍看護今年度總計已失聯近4千名,其中九月份當月即有812名外籍看護從雇主家中逃逸、失聯,前往非法就業市場。總計逃逸之看護工,每年均佔逃逸移工總數的55%,比例之高,亟需勞動部、衛服部、移民署等多個相關單位,共商因應之道。

在新冠肺炎爆發前的台灣近十年間,每年平均引進外籍看護數皆有近1萬人次的成長,在108達到歷年引進看護工總數的新高,約26萬人。然則,109年度,首次出現負成長,至10月底止,已較去年短少8千名看護工引進。(資料照/示意圖)

疫情導致移工大缺工,亂象頻傳

一直以來合法又正派經營仲介間的默契,不會將「家庭看護工」轉換成「工廠工」,這轉換移工類別的行話叫做「洗工」。因為外籍勞工(migrant worker) 在申請到台灣工作前,就會因為工作的區別,而付給當地仲介不一樣的費用。要到工廠的,支付的費用較高,因為爾後的報酬也較高。而要當看護工的,繳交的費用則較低。正因廠工與看護工的國外收費兩者之間差了一倍以上,價差約新台幣六至十幾萬的差距,因此看護轉廠工,破壞市場行情,也瓦解仲介間行之有年的默契。

家庭看護工轉換成工廠工,不復返

跟據瞭解,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前,主要是安置中心與少數不道德仲介在國內收費,幫工人從看護工轉廠工。「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即遇過越南籍家庭看護工雇主,聘用由機構看護工轉出至家庭之看護工,工作不久即找藉口由同時經營養護機構的人力仲介再次轉出成為工廠工。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資料顯示,外籍家庭看護工(簡稱外籍看護)轉至其他類別工作者,107年度計有119人,108年度為101人,而109年至10月底,已創這三年新高的153人。這新高的數據更証實新冠疫情爆發後,因勞動力輸出國(印尼、越南、菲律賓)移工入境台灣人數銳減,已造成各類移工短缺後的種種亂象。

就業服務法無法限制洗工狀況

根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七條第一項,從事看護要具備以下資格:一、入國工作前,應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認可之外國健康檢查醫院或其本國勞工部門指定之訓練單位訓練合格。二、最近一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相同工作滿六個月以上者。而依外國人工作轉換準則第25條:期滿轉換之外國人辦理轉換雇主或工作,不以原從事之同一工作類別為限。所以,看護工可以轉成廠工,但廠工因不符合以上資格,不得轉換為看護工。在新冠疫情造成台灣缺工後,許多工廠即把家庭看護,洗成廠工,預估至今年年底,轉換人數成長比率最高的菲律賓,約為去年的3倍,越南籍移工轉換人數居次,為去年的兩倍。勞動部一直以來,任由仲介以同業機制來避免工人的轉換,但當市場混亂,有投機跟不道德的仲介出現時,由於法規沒有嚴格的限制,造成看護工轉廠工,更使得已短絀的外籍看護工撐起的長照,雪上加霜。

逃跑頻傳加上移工零費用上路,重症家庭心力交瘁

通常申請家庭看護的雇主,是家裡需要有「病人」或「老人」需要接受照護的失能家庭。當外勞無故失聯,通常更是惡意遺棄受照顧者進行逃跑。一旦遇到把受照護者逃跑,懲罰的卻是這些「受照護者」跟其家屬,被懲罰三個月不能再申請遞補。一個逃逸的看護工,影響一個家庭、一個受照護者,如此推估,光是今年受到外籍看護逃逸跟引進困難,影響數萬個家庭。移民署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總計有5.2萬逃逸外勞在台灣非法市場,其中印尼籍女性看護,佔總逃逸外勞總數約38%,越南失聯移工居次。

衛服部與勞動部,應跨部會將失能家庭照護制度重新檢視

如此高的看護失聯比例,勞動部面對印尼單方宣布全面轉嫁印尼移工輸出費用、越南蠢蠢欲到跟進的政策,正是拿出魄力,以凍結移工引進,作為進行談判的籌碼,並趁勞動力輸出國疫情嚴重、失業率高、亟需對外輸出賺取外匯的同時,將外勞制度做全面的檢討。其中最迫切的,是把不同移工工種的雇主分別管理,意即重症失能家庭的外籍看護,不應與其他營利事業的移工採取同一的法規規定。而台灣看護的系統,更不應該外籍看護歸勞動部管理,台籍看護歸衛服部管理。重症、失能家庭的雇主們已經苦於台灣外勞制度、長照制度設計不良而沒了生活品質與受照護權,我國政府須更重視對身心障礙者與老人的照護與人權,尤其是人口老化速度極快的台灣,老人照護問題將成為台灣社會目前最需解決的課題之一。你我費盡千辛萬苦、大灑幣聘來的外籍看護,既沒有照護的技能,也隨時準備逃跑到非法市場,若我國政府不敢全面凍結,那就痛定思痛,請衛福部與勞動部,跨部會協商,將外籍看護在長照制度所扮演的角色,重新檢視、定義、管理。

(作者為大學教授、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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