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積大買綠電之外加性不足

◎ 張萬子

報載台積電向沃旭能源購買鉅額再生能源,此舉對台灣再生能源的發展貢獻有多大?該案場沃旭能源原本賣給台電的躉售價每度約只有二.五四八元,現要轉賣給台積,其餘每度五元多的案場賣給台電,高價的電最後由全民買單。

先前GOOGLE等企業購買再生能源非常強調在地性與外加性,但台灣情況特殊,發展再生能源的困境在於場地取得不易,台積購買的再生能源只不過是原先要躉售給台電轉賣給台積,難以提高台灣再生能源最終的建置總量,也就是說外加性成份不高。相關單位請不要再自欺欺人,企業購買風電及太陽能發電外加性都不高。

政府要求用電大戶購買綠電或綠電憑證,不是解決電源不足的有效方法,只是把綠電成本轉嫁到用電大戶身上,或讓廠商符合外銷商品的環保需求。台灣目前用電大戶不易買到綠電及綠電憑證,雖然最近供給增加了,但只是把左手交到右手的作為,缺少「外加性」,對再生能源電源的增加幫助有限。

節電是最好的發電,但政府補助推動的節電績效普遍不佳。以中興大學的節電補助為例,補助四元就可節省一度電,可見節電模式才是最關鍵,例如節電若改採標購制,或由民間企業執行,可自由挑選節電效益高的對象,依節電效益決定補助金的多寡,將可得到更好的節電績效。

「節電量」相較於再生能源皆屬「綠電」,皆可視為零排碳,甚至綠電的成份比再生能源更高,假設目前燃煤發電占五十%,若節電一百萬度,台電只降低燃煤發電,則減碳效果加倍。

躉售給台電的綠電目前台電無法再售予企業,因牽涉到企業欲購買俱外加性的綠電,及台電的發電碳排放問題。若台電購買「節電量」折抵碳排放,就可將躉購發電釋出售予用電大戶,用電大戶購買此綠電才是真正具有外加性,買綠電同時又產生相同數量的節電,等於有雙倍效果。

「節電量」若可與綠電憑證連結,對企業、政府及用電戶將是多贏的局面:

一、參與之用電戶(住家及任何單位)可免費或低價獲得節電產品。

二、政府不用編列大筆節電預算,同時可以解決電源不足的問題。

三、用電大戶可以減少購買綠電憑證的支出。

四、增加綠電憑證的供給量,解決用電大戶買不到綠電憑證的窘境。

(作者為晨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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