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達明
高雄市議會快速通過總預算,時代力量議員黃捷表示審查時間不足,議員發言次數和時間受到限制,民進黨團批評國民黨團護航韓市府,新聞局長王淺秋在單位預算審查完成次日就請辭,甚至引起同黨議員批評,認為不尊重議會。
筆者想起卅多年前宜蘭縣議會挑燈夜戰漏夜審查預算的情形,甚至為了讓預算在法定期限內通過,還倒撥時鐘,便於記錄。
陳定南縣長時,議會必須在五月卅一日前完成審查縣府預算,議員質詢依規定不得超過會期四分之一,事實上會期二十五天,議員都在進行質詢,最後不得不延長會期審查總預算,延長會期依規定不得做為質詢之用,但議員仍然繼續質詢,往往還需要開臨時大會,曾經有衛生所主任請假未出席預算審查,議員堅持要等衛生所主任到場才要審查,還有議員認為單位主管答覆不夠清楚,堅持要股長說明,因父喪請假中的股長還匆匆趕到議會。
反觀高市一年一千多億預算,議會明顯怠惰,市民還不生氣?
(作者為陳定南基金會發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