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連署書應從寬認定

◎ 梁敏夫

既然憲法賦予人民選舉的權利,我們期望二○二○大選是一場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中選會對連署書填寫改制前行政區域名稱、戶籍地址填寫不完整、連署人簽章兩次、資料填寫修正、出生年份應填民國或西元、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英文大小寫等等從嚴認定,我們有話要說。

通常我們寄一封信,即使地址巷弄數字寫錯造成無法投遞,都有勞稽查實地去考察,終於把填錯的巷弄數字更正過來,千方百計把信完成送達的任務,郵局不會隨意把無法投遞的信當成死信處理。

靠連署書競選的候選人通常都是比較弱勢,對其他候選人不會造成任何威脅,但連署書對他來說卻是無比的重要。因為每一份連署書都是意見的表達,何等的珍貴,極其神聖,花費多少心血,拉一份連署書何其不易。因此只要不是造假、只要不是死人的連署書,都應該從寬認定。英文字母大小寫、簽章兩次、資料修正、出生年份填寫西元等等都不應該小題大作被認定為無效連署書。更何況我們都習慣說二○二○大選並不說一○九大選,顯然我們講西元就是跟世界接軌。我們主張,每一份連署書都應該受到極大的尊重,不容任意屏棄。隨意認定連署書無效的動作,無形中對社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撕裂與傷害。

(作者為牧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