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司法改革撈過界

◎ 高泉益

「司改會」顧名思義當然是要改革司法,而不是修正法律的「改法會」,這應是蔡政府成立以來,要落實的首要政見。但是,從一開始,人員的組成就令人納悶,到底司改國是會議的意義何在。

像通姦除罪化或降低合法墮胎年齡,這種議題怎會是司改會所應討論的議題。因為這些都不是執法的所謂司法問題,而是立法問題。為什麼這麼根本的定義,在一個國家的政策主導者層級的人員,都會模糊不清,是真的沒有水準,還是故意耍弄人民。

台灣有很多法律跟不上時代、有待修改固然是事實,但這不是成立司改國是會議應有的目的。大選前,人民期待的是,台灣的司法機關及司法人員的諸多弊病,法官及檢察官的定位不明,進場與退場機制的不完備,審判的公正性與效率等,重點應限定在司法執法的層面,而不應也無權去涉及立法或修法的領域。但是,司改會卻完全亂了套、荒腔走板,著實令人訝異。

(作者為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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