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小商人
日前媒體報導,蝦皮以凍結取款功能的作法強推所謂實名制,強令賣家為已經過一定程序認證的帳號,提供身分證件,否則即無法取回其銷售所得;筆者認為,此作法之適法性亟待商榷,故借貴報之一隅申論之。
此一作法最大的癥結在於,蝦皮代管帳號內的款項,無論金額大小,乃是賣家經營與銷售商品所得,應屬賣家資產,蝦皮因片面變更其平台使用條件,而強扣賣家資產,是否合法?
對於已經過其他方式認證的賣家,完全未給予考慮的時間,便凍結取款功能,是否合理?(資料照)
蝦皮作為平台經營業者,雖自有其變更使用條款的權力,但賣家也應有考量接受與否的權利,因此對於已經過其他方式認證的賣家,完全未給予考慮的時間,便凍結取款功能,是否合理?
蝦皮託言此舉是為了配合海關推行包裹實名制的作為,但對於銷售對象為本地使用者的賣家來說,此舉有何關聯性?又有何官方文件依據?
蝦皮在推進其所謂實名制時,並非廣發通告,務求一次落實,而是以溫水煮青蛙式的作法,分別凍結賣家提款功能,緩慢推進,令反彈聲浪無法凝聚;然是否正足以顯示蝦皮自知其作法不合法、不合理,無依據?
(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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