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除役 朱立倫:環評須納入最終處置場選址
2016/05/11 08:0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環保署環評大會上週五審查台電核一廠除役計畫,決議進入二階段環評審查。朱立倫昨在市政會議重申,核一廠除役後絕不能變成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環保署進行二階環評時,應將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規劃納入除役計畫,不可以含糊。
核一廠一號機六十七年十二月二日運轉,預計一○七年十二月五日除役,二號機六十八年七月十六日運轉,預計一○八年七月十五日除役,兩部機組使用年限屆滿四十年。
台電核能發言人林德福回應,最終處置場預計二○五五年啟用,考量社會接受度,目前仍在尋找合適地點,核一廠原址僅暫存核廢料一段時間,會與當地居民溝通,目前正在規劃集中式貯存場設施,當成除役前中繼站,集中式貯存場設施也不會設在核一廠原址,九月份評估報告會出爐。
環保局長劉和然表示,除役過程勢必要拆除建築物,包括使用過的核燃料棒、相關設施、工作人員穿過的衣服等,都含有放射性物質,屆時核廢料要放哪裡?市府「合理擔心」台電若在原址新建暫時堆置場,萬一放著不遷移,恐淪最終處置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