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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野生鳥 累犯遭罰24萬元

王男在路邊違法販售鳥類,民眾檢舉後動保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人贓俱獲。
(記者林欣漢攝)

王男在路邊違法販售鳥類,民眾檢舉後動保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人贓俱獲。 (記者林欣漢攝)

2016/04/08 06:00

〔記者林欣漢/基隆報導〕昨天中午有人在安樂區公所對面販售野生鳥類及蟋蟀,動物保護防疫所人員獲報趕到現場,當場人贓俱獲,所長陳瑞濱表示,該名王姓業者是累犯,去年已陸續開罰共十八萬元,將處以廿四萬元罰鍰,並勒令立即停止營業。

六十一歲王姓男子昨在安樂區公所對面的人行道販售俗稱的「放生鳥」,宣稱「買鳥放生積功德」,動保所接獲檢舉,立刻派員前往取締,果然發現王男以紅網袋裝著各種鳥類,共有泰國八哥四隻、紅嘴烏秋二隻、樹鵲一隻、白頭亮鳥二隻、菩提鸚鵡二隻及數百隻蟋蟀。

王男向動保人員供稱,鳥類都是從萬華的鳥店批發而來,才剛到基隆販賣沒多久,就因違法設攤被警察驅離,只好不斷換地方擺攤,未料又被動保所稽查,期間僅賣出二十隻斑鳩,「賺不了多少錢。」

陳瑞濱指出,王男已兩度在基隆被查獲違法販售鳥類,分別遭開罰六萬元及十二萬元,此次同樣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因事證明確,祭出廿四萬元罰鍰,並勒令立即停止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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