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民間空屋當社宅 市府3月起推動
2016/02/28 06: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推動社會住宅多元化,三月起將尋求租用民間空屋做為混居型社會住宅,初期以每一百戶為推動單位,由民間提供房屋,只要房型、租金合適,就由市府承租再轉租給有需求的民眾,租金收取、房屋修繕都委託物業公司管理,每一百戶的住宅,三年所需費用約一千五百萬元。
都發局住宅發展處副處長莊敬權表示,所需的一千五百萬元費用,市議會已經同意墊付;他說,社會住宅的租金會比一般的房屋便宜,編列的預算主要是做為租金補貼及物業管理,例如,市府與屋主談妥的房屋租金是八千元,入主者只須繳納租金五千元,差額三千元則由市府補貼。
莊敬權說,民間空屋未來會以房型來區分,例如套房、兩房、三房,市府會以市價八折的價格向屋主承租,租金雖然較低,但屋主可免找租客、收租與房屋修繕等問題,更不用擔心遇到租霸。
莊敬權表示,市府承租一百戶民間住宅,三年所需補助費用為一千五百萬元,預估每戶每年補助費用約五萬元。
他說,社會住宅多少還是面臨標籤化的問題,採包租包管的混居型社會住宅,就無此問題,未來若實施成效良好,會擴大實施,希望三年內可達一萬戶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