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建商拆、建隔間牆 市府索安全證明

建商擅拆隔間牆又恢復,都發局要求建商證明已達原大樓結構強度。(記者張菁雅攝)

建商擅拆隔間牆又恢復,都發局要求建商證明已達原大樓結構強度。(記者張菁雅攝)

2016/02/24 06: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北屯區一棟大樓住戶向市府陳情,建商擅自拆除一樓店面隔間牆,擔心影響大樓結構強度。都發局前往現勘,現場雖已恢復隔間牆原狀,但仍要求建商於十五天內提出結構技師評估簽證,證明已達原來大樓結構強度設計,確保住戶居住安全。

這棟位於北屯區松竹路的大樓,有住戶向市府陳情,該大樓於取得使用執照後進行二次施工,將一樓店面隔間牆打通,擔心影響大樓的結構安全。

都發局接獲通報後前往現勘,發現一樓共有六間店面,其中四間隔間牆有施工情形,而原本被打通的牆面,二天前已由建商將其恢復原狀。

對於隔間牆恢復後,是否符合原來大樓的結構強度設計?都發局為求慎重,已要求建商委託結構技師進行評估及簽證,若未達結構強度設計,則要求建商重新施作,否則將依「建築法」處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

都發局也呼籲建築物所有權人,如有變更建築物用途情形,應委託建築師進行變更申請,否則私自進行二次施工,即為違章建築,一經查獲將依法進行強制拆除。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