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鑿井賣「山泉水」 大樹居民抗議

興山里民眾抗議業者強行鑿井取水。 (記者黃旭磊攝)

興山里民眾抗議業者強行鑿井取水。 (記者黃旭磊攝)

2016/01/30 08:00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高雄市大樹區因有高屏溪流貫,擁有伏流水資源,以水質純淨聞名,業者竟借名購地,未經核准強行鑿井取水,居民拉白布條抗議。

「業者惡霸、居民自救!」大樹區興山里近百名民眾昨拉白布條,抗議業者未經市府水利局許可,購買民宅用地強行鑿井取水,住戶憂心改變地質結構,造成地層下陷,高雄市議員林芳如、興山里長尹平成公布調查畫面,在場指稱曾有業者抽取地下水謊稱山泉水。

林芳如表示,業者購買七十多坪建地,申請興辦水利事業(水權),未與居民溝通遭撤照,昨竟強行開挖取水,霸王硬上弓,罔顧民意與法律規定,將與居民共同抗爭到底。

當地居民指出,區內伏流水等地下水源豐沛,曾有業者在自家工廠裝設抽水馬達,「抽地下水當山泉水來賣,高雄民眾習慣買水,業者甘冒罰款風險,也要鑿井抽水」。

尹平成說,居民使用簡易自來水已四十多年,業者罔顧政府要求需與居民協調,竟欲強行開挖影響地質結構,「住戶看到鑿井機很害怕」。

高雄市水利局行政科股長羅碧燕到場協調,羅碧燕說,業者取得第三人(居民)同意前不得開挖,若違法開挖將依據水利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規定開罰一萬兩千到六萬元,得採按日連續罰一到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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