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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偷墳墓石獅 說要回家裝飾

劉姓婦人涉嫌竊取別人墳墓的石獅、石柱及石香爐。(記者黃淑莉翻攝)

劉姓婦人涉嫌竊取別人墳墓的石獅、石柱及石香爐。(記者黃淑莉翻攝)

2015/11/29 06:00

〔記者黃淑莉/元長報導〕劉姓婦人日前涉嫌竊取他人墳墓前的石獅、石柱及石香爐,被警方當場查獲,她辯稱「要帶回家做裝飾」。民俗專家表示,陰陽兩隔,不要隨便拿死人的東西回家。

死人的東西 別隨便拿

雲林虎尾客厝派出所所長周憲聰、警員張志鴻日前巡邏時,在元長鄉卓運村公墓前發現一名婦人鬼鬼祟祟,周員上前查看,發現婦人手拿鐵鎚正在敲打墳墓旁的石獅子,進一步詢問,婦人並非往生者家屬,便將她帶回派出所偵訊,並通知亡者家屬到場。

劉婦辯稱,她開車經過公墓,發現該墓已撿骨完畢,以為墓園已荒廢,才會用鐵鎚把墳墓兩旁2隻青斗石獅、8根青斗石柱及2個青斗石香爐敲打下來,因家裡正在蓋圍牆,想帶回家做裝飾。

家屬則表示,卓運村公墓位處偏僻,去年家族有一門墳墓遭人破壞,這門雖已撿骨,但未經家人同意即把石獅、石柱偷走的行徑已是小偷。因婦人已感到愧疚、一再表達歉意,家屬不願追究,但涉及竊盜罪,警訊後移送法辦。

民俗專家李寶全表示,陰陽兩隔,不建議民眾「撿」墓園的東西回家當擺飾。

劉姓婦人涉嫌竊取別人墳墓的石獅、石柱及石香爐。(記者黃淑莉翻攝)

劉姓婦人涉嫌竊取別人墳墓的石獅、石柱及石香爐。(記者黃淑莉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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