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賄獎金3千萬 挨批亂花錢
議員指是職責 編預算待商榷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縣府動用第二預備金編列三千萬元的警察查賄獎金,鼓勵警察查賄,選後做民調納評比,還擬讓警察有功人員破格擢升,縣議員劉淑芳、葉麗娟昨痛批,查賄是警察職責,縣府亂花錢特別編列查賄預算,還做民調、破格升任,簡直是不倫不類、不務正業。
因應明年總統大選,彰化縣政府最近巡迴二十六個鄉鎮市舉辦十二場反賄選宣導活動,到昨天為止,已經完成十場,縣長魏明谷多次在反賄選宣導會中宣示,縣府已經準備三千萬元,鼓勵警察嚴抓賄選,爭取有功人員破格擢升。
縣議員劉淑芳指出,「魔鬼都藏在細節裡」,她發現三千萬元查賄獎金,藏在今年和明年的第二預備金,用預備金發獎金社會觀感不佳。她強調,查賄需不需要動用第二預備金的預算,有待商榷,查賄表現很好就能破格擢升,那麼警察升官未免太容易!
縣議員葉麗娟表示,警察查賄發獎金就有很大的爭議,選後竟然還要做民調,調查警察查賄能力和效果,如此乾脆叫警察治安、交通都不用管了,專做查賄等升官拿獎金就好。
警察局長楊崇德指出,三千萬查賄獎金由縣府編列,分個人和團體(分三期),民調由縣府計畫處執行,非警察執行,警察破格擢升主要用在偵辦刑案有冒險攻堅等破大案的獎勵,縣長希望讓查賄有功的人員破格升官出於好意,事實不可能,頂多可以記大功等行政獎勵。
縣長:抓賄如同抓槍擊要犯
魏明谷指出,抓賄選形同抓槍擊要犯,判刑比槍擊要犯重,明年選後他會向警政署建議修法,讓反賄選有功的警察人員破格任用,雲林縣、嘉義縣也各編列二千萬警察查賄獎金。
外界對此看法不一,民眾張桐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賄選破壞民主機制,用獎金實質鼓勵警察認真查賄。彰化市洪姓市民則表示,相較之下,警察待遇已經好很多,查賄有功額外發獎金,獎金又是縣民的納稅錢,明年縣府預算差短三三.八六億了,錢更要花在刀口上。
此一警察查賄獎金,個人部分分查賄作為和查賄成果,有提供情資做到搜證、監聽、拘提等查賄作為,每人二千到四千不等,查賄抓到人進入司法程序,依涉嫌的身分對象每人一千到五萬不等。團體部分,各類組的第一名獎金五萬到七萬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