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纜線地下化台電大小眼 鄭文燦:欺負桃園

鄭文燦表示,台電要求市府必須負擔一半經費,相較於在北市過去都由台電全額負擔,有大小眼的嫌疑。(資料照,記者邱奕統攝)

鄭文燦表示,台電要求市府必須負擔一半經費,相較於在北市過去都由台電全額負擔,有大小眼的嫌疑。(資料照,記者邱奕統攝)

2015/11/03 08:00

要求市府負擔五百億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市議員葉明月昨天質詢市府,有關台電纜線、電桿的地下化進度,市長鄭文燦表示,台電要求市府必須負擔一半經費,至少需要五百億元,相較於在台北市過去都由台電全額負擔,「欺負桃園」不合理也不公平,市府將與台電再協調,若台電不願全額負擔,市府將審慎考慮台電在桃園市的投資計畫。

台電︰負擔一半 任何縣市都相同

對此,台電桃園營業處發言人、副處長張建川表示,台電配送電工程,電纜、電桿都以地上為主,地方政府不用負擔任何經費,但電纜、電桿地下化屬於市容美化,若地方政府有需求,依經濟部訂定的營業規則,地方政府必須負擔一半經費,任何縣市都一樣,絕對沒有欺負桃園市。

鄭文燦在答覆葉明月的質詢時表示,台電以前在台北市進行纜線地下化工程時都全額負擔經費,但在桃園市卻以內部營業規則,片面認定桃園電纜地下化是「臨時遷移」,要求市府對等編列一半的預算,不公平也不合理。

他表示,市府今年編列近五千萬元配合款,執行桃園及中壢幾條馬路的電纜地下化,但對整體進度來說只是杯水車薪,要達到全市地下化目標,依台電的標準,市府至少要支付五百億元,這對地方政府來說根本是天文數字,完成的進度更遙遙無期。

台電投資計畫 市府審慎考慮

鄭文燦表示,市議會、市府及市籍立委都應該立場一致,強烈要求台電公司公平對待桃園市,未來如果與台電協調不成,市府針對台電在桃園的重要投資計畫,可能採取審慎保留的態度。

張建川解釋,台北市以往也有負擔部分經費,其中一部分經台電評估後,認為有必要地下化才沒收費,並非依「臨時遷移」或「永久遷移」收費,桃園市地下化的經費難以估算,但台電公司從沒說過需要五百億元。

他說,台電目前在桃園市的主要投資是大潭電廠,其他以配電線路為主,都是攸關民生用電,台電的收入屬於全民,若影響投資反而不利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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